第312章 负心郎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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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——只是这沈起不知是还念着自己与郑氏的结发之情,还是生怕买凶杀妻事发后,情况更加一发不可收拾,给坚决拒绝了。
    不过买凶杀妻这一点也是弟弟在茶肆酒铺听来的,倒是不知是否真有人给过那沈起买凶杀妻的建议,不知真假!
    不过弟弟倒是倾向于那沈起想必是——怕买凶杀妻事发后,情况更加一发不可收拾,所以才没同意的。
    弟弟有此观点,也是因为郑氏嫁与沈起之后,一直没有子嗣。
    坊间传闻,是沈起用了什么秘法偏方,所以才让郑氏久不能孕。不然两人成亲数年,应该孕有子嗣才对。
    想必是沈起那厮心中自信,自己日后定然能飞黄腾达,所以不愿与郑氏孕育子嗣,为的就是功成名就后,与郑氏切割时没有子嗣这后顾之忧。
    不然功成名就后,将为其生育过子嗣、没有同甘却共苦的发妻扫地出门,那他这辈子都要被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了。”
    到这,时迁的眉头微微皱起,微微点头,显然是越越觉得自己这种推测八九不离十。
    武植看着一边讲故事一边给出自己看法的时迁,嘴角抽搐了一下。
    当下给时迁倒了一杯寒雪毛尖润润嗓,问道:
    “那之后呢?”
    时迁呵呵一笑,端起清冽甘香的茶汤一饮而尽,随后继续道:
    “之后!?之后沈起在接下来的那段时间内,不敢再跟郑氏提休妻或和离的事。
    不过沈起也是个聪慧之人,只是可惜将这聪慧用在了算计自己发妻身上。
    沈起这厮冥思苦想了半个月,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,能名正言顺的摆脱郑氏,将她打发回老家!”
    武植见时迁要讲到关键节点了,立刻问道:“什么法子?”
    时迁目光一凝,道:“假恩爱,真和离!”
    武植闻言,眉梢一挑,目带询问。
    时迁轻笑一声,解释道:
    “那沈起确实有一番城府,见郑氏抵死不愿成全自己,便装出一副痛改前非的模样,整日对郑氏嘘寒问暖,关爱有加。
    郑氏以前未得过丈夫此等关爱,竟然很快便沦陷了。
    这点弟弟也想不明白,那郑氏为何会被沈起那厮的虚情假意而蒙蔽,丝毫不生疑?”
    到这,时迁目露疑惑,又摇了摇头,暗自不解。
    武植眼帘微垂,道:
    “想必那郑氏对沈起情深意笃,心中也实是仰慕沈起满腹才华。
    所以即便隐约知道沈起此番或许是虚情假意,但内心深处也不愿相信,情愿暂时得这片刻温存之爱。”
    时迁闻言,点了点头,道:
    “哥哥所言有理,想必定是如此了。不过女人心,海底针,谁能知道那郑氏当时的想法呢?
    反正郑氏确实与沈起温存了数月之久,在这段时间内,沈起再也没提起过和离之事。
    正当郑氏以为一切风平浪静时,意外却突然到来。
    某一日,书房内。
    沈起正在持卷品读,而郑氏知道丈夫不喜粗俗,也学着改变自己,做些闺秀之女才会做的红袖添香之举,在一旁帮沈起研墨。
    忽然,沈起转头看向院外梨树正开满梨花,便含笑道:‘夫人,今梨花簇簇绽放,正是花开烂漫时,为夫忽得一感,想做诗一首赠你,如何?’
    郑氏闻言,喜不自禁,这还是满腹才华的沈起第一次作诗赠与自己,她如何能不愿?
    她眼露羞涩喜悦,垂首点头。
    沈起见状,当场提笔沾墨,以院子梨花为灵感,作了一首‘赠梨与娇’
    诗曰:
    ‘万千白羽簇簇开,风起忽如碎玉来。
    素衣不抵三更寒,何必久恋枯枝杈!’”
    武植听到这首言简意赅的“梨花诗”,眉头一皱。
    时迁啧啧一声,道:
    “哥哥,想必你也听出沈起这首诗的暗喻了,那沈起分明是借物喻人,希望郑氏如那五月梨花一般,被风一吹便簌簌飘,别再久挂枝头,负隅顽抗。
    两人必然会如这枝头梨花一样,被微风吹过,便会枝头梨花分离,天各一方,永难相连。
    可郑氏出身乡野,嫁给沈起后,在沈起偶尔教习下,虽会写自己的名字,还有认得几个字,但却看不懂这首诗的意思。
    只是看着相公第一次为他作诗,她爱不释手,心中喜欢跃然于脸上。
    之后,沈起含笑让郑氏在这首诗后,签上自己署名,以明此诗的正主。
    郑氏闻听后,在沈起循循善诱之下,不疑有他,便也提笔沾墨,在诗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……”
    武植目光闪烁,紧接着眉头一皱,心中貌似猜出了沈起打的鬼主意。
    时迁叹了口气,继续道:
    “如此这般,郑氏毫无戒备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……
    只是之后奇怪的一幕来了,那沈起也不知怎么弄到的奇怪墨水,这墨水当真神奇,晾干后,再用烛火略微加热,便能使得纸上的字迹消退,端是神奇。
    沈起将作诗那张纸上的诗句用烛火加热,将纸上的字迹隐没后,只留下郑氏的名字,随后便在那张纸上,直接写上了和离书的字据。
    如此一来,那郑氏算作神不知鬼不觉地签了这份和离书。
    只是沈起那厮也谨慎,和离书需要签字和手印,官府才认,才能作数,这厮为保郑氏不会生疑,当日作诗后,便只让她在纸上签字。
    也是有这缘故,所以郑氏才没生出丝毫疑惑,从容签上了自己名字。
    此时,沈起事成一半。
    之后,沈起托了几个人找到了弟弟我,弟弟手脚轻灵敏捷,入屋上檐的本事在当世也难逢对手。
    所以被人推荐给了沈起。
    沈起托人寻到我后,开价一百两纹银,要弟趁半夜郑氏熟睡之时,带着这封和离书还有印泥,去到郑氏屋内,将郑氏的手印盖上即可。
    他自己不趁郑氏熟睡之际,直接自己动手,想来也是怕自己笨手笨脚的弄醒了郑氏。
    那郑氏身强体健的,沈起不能力敌,要是忽然惊醒了发现此举,肯定会抢过和离书撕得粉碎。
    届时夫妻二人彻底撕破脸,再想诓得郑氏的签名那就是难于登天了。
    且那郑氏体质特殊,用迷香药晕她也不行,这郑氏只要闻到迷香,便会醒来呕吐不止。
    迷香对其无用!
    郑氏也不喜饮酒,要想忽然灌醉她,难保她心中生出疑窦,这也不保险。
    也是有着诸多顾虑之下,沈起才不敢自己亲手妄动。
    兜兜转转之下,他才寻到了弟我。
    弟当日不知原委,但见酬劳丰厚,自是欣然允诺接下。
    夜半三更时分,弟轻而易举摸进沈起的宅邸,先前沈起已将郑氏与他的房间位置告知。
    弟一路无虞,翻身进房后,三下五除二便将郑氏的指印盖上,然后轻松离去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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