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 三小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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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些朝不保夕早已经过的不成人形的流民。
    有一口吃的就给干事儿,更别应天书院正式聘用,有个长期工作了。
    所以,毕昇在里面挑选聪明人,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。
    挑出来后培训,第一批不算熟练,但是很聪敏,勉强能保证良品率的玻璃工人诞生了。
    今天酒楼开业,菜好吃,并不是一种非常适合宣传的东西。
    因为好不好吃是很主观的东西。
    有些人吃惯了烩菜吃惯了煮菜,就是不觉得炒菜好吃,到时候吃了,他们会失望的。
    一来二去风评就低了。
    但有些东西是很客观的事情。
    比如,一个透明的,非常漂亮的,堪比宝石的酒杯。
    用这种酒杯喝酒,就算是普通酒,那都喝出仙酿的感觉了!
    人活一世,就在一个面子一个新鲜。
    对于一个官员来,一个普通面向的女人,追到之后不会有太多成就感,但假如这个女人是郡主,是县主,或是相国的孙女。
    那就不一样了。
    这种感觉,比女人主观感觉上的漂不漂亮,要强烈的多。
    同样的,
    这种满足感,酒杯漂亮不漂亮,比酒主观上的好不好喝,要强烈不知道多少倍。
    整个酒楼的装修风格是章旷把关过的,雅致的布置,不会有压迫感的桌间距,同时又尽量放下更多的桌子,保持热闹的感觉。
    各种布景搭配,本来就显得很高档。
    当透明酒杯摆上来,加上酒精让所有人马上进入了迷醉的感觉,那种仙宫一样的感觉就上来了。
    这哪是人间能过的日子啊。
    这才叫神仙般的日子啊。
    好酒好菜整着!
    消费主义盛行的东京有多夸张?他们享受掉的东西,要这个地方的人未来用几百年的舍不得吃喝去还债。
    他们制造的苦难,千年数不清。
    今日享受到炒菜美酒这些好东西后,想要让他们再过苦日子,那就不好过了。
    应天酒楼注定了一炮而红。
    有人喝醉了之后高呼:“状元公,今日不吟诗一首?”
    吟诗一首?章旷不想吟诗。
    见乐班要去后面的包厢区去表演,就截胡了一把三弦。
    弹了一下,和后世三弦的确是一样的:“唱歌好了。”
    大家是真喝嗨了,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喝醉了,居然听到状元公要唱歌。
    这不得好好听听?
    三弦比两弦多一弦,可以弹出快节奏的曲子。
    也可以直接当吉他来演奏,代替吉他。
    章旷弹着,很有节奏感。
    现场喝大了的石大夫和学生们,拿起筷子敲桌子敲碗去配音。
    当然了,就算喝大了也没人敢敲酒杯,怕把命赔了都赔不起。
    欢快节奏下,章旷开唱了:“他们都看不起我,偏偏我不争气。”
    众人:“?”
    章旷:“无人扶我凌云志,反正也上不去。”
    “强者从不怨环境,偏偏我是弱者。人人都在笑话我,偏偏我最好笑。”
    赵祯真生气了。
    搁这儿点我呢吧?
    是不是点我!
    章旷:“天下无难事,只要肯放弃。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“但凡我有一点一点本事,我也不至于一点本事都没有。”
    “没人可以利用我,因为我没有用。”
    赵祯松了一口气。
    不是点朕啊,朕还是值得利用的。
    美美的喝了一口酒后,赵祯才意识到了什么,愕然抬头:“嗯?”
    哪儿不太对劲的样子!
    现场的人都笑了。
    人人都要低调,要低调,世上哪有比状元郎章旷还低调的人啊?
    他堂堂状元,一首《劝学诗》闻名整个东京。
    结果让他作诗,他却不作,要唱歌。
    本来以为他是要唱一首词,写一首词。
    结果不是。
    他唱自己没有用。
    大家吃着喝着,这些东西,都是你状元公搞的吧,你敢自己没有用?那大家算什么?
    但,也有一些朝中大臣,看着章旷的表现,松了一口气。
    这人甘当丑,娱乐大家,那明他不是要上庙堂的人。
    大臣们可以是好人,可以是恶人,可以是奸人,就是不能是丑。
    这人为了赚钱,甘当丑,还有什么威胁呢?
    唱完歌的章旷把铁皮喇叭丢开,嘴上微笑。
    现在酒楼的名声彻底的传开了,自己的分账也会源源不断。
    自己有钱做印刷了,也就是正式的出版《少年包青天》的时候了。
    之所以要多一这层,是因为章旷需要账面上绝对的干净。
    否则日后斗到关键时刻,任何一个微的失误,都会成为他日坐牢斗败的诱因。
    如果自己满身毫无缺陷,那么,就算是时局再不好,只要不犯法,在明面上就没人能斗掉自己。
    正想着呢,王夫子过来了:“章夫子章夫子,你家里人来了!”
    章旷愣了一下。
    家里人,家里人不是在成都吗?
    这么远跑来?
    当然,对于大宋来,从成都运送紧俏物质到东京,已经是很熟门熟路的活儿了。
    几个人走的是紧俏物质走的路线,所以来的很快。
    章旷出了门,才看到三个家伙。
    家里来人,一共是三个人。
    “大哥!”三只兴冲冲的一起喊着。
    一个是章旷的弟弟,刘安元。
    一个是章旷的弟弟,章赤。
    一个还是章旷的弟弟,王安石。
    刘安元是章旷的亲弟弟,只是章旷已经不姓刘了。
    章赤是章旷宗族上的弟弟,章旷是以前活不下去了被父母过继到章家的,后来养了章旷的章家又生出了儿子,就是章赤。
    而王安石的父亲王益,是章旷的恩师。
    其实王益没教过章旷,但是章旷科考时没有参加解试的资格。
    当时王益刚刚上任新繁县令,章旷的事情被他得知后,他以收徒的名义,帮章旷在府学官那儿要了个官学名额,章旷才能参加科考。
    按照历史继续走的话,章旷这个人应该是解试等轻轻松松,然后到了最后一环屡试不中,最终浪费了王益的好意的。
    而王益一辈子也用不上这个人情。
    但,章旷代替了原身后,中了状元。
    所以,王安石得到了机会来东京看看。
    对于王安石来,他可不是日后大名鼎鼎那个王安石,而只是一个官的儿子。王益给他选择二选一,要么跟自己去岭南上任去州府当霸王,要么来京城见世面。
    王安石选择了后者。
    章旷见到了记忆中的家乡人,也是忍不住感叹。
    乡党,在这个时代还是太重要了。
    何况是弟弟。
    “爹呢?”章旷询问。
    难不成真穿越献祭亲爹?
    章赤:“在家啊。”
    刘安元:“好着呢。”
    章旷看向王安石:“老师呢?”
    王安石:“去岭南赴任了,升韶州知州了!”
    章旷心想,坏菜了,好像历史上没几年后王益好像身体就开始变差了。
    被调到东京,又下江宁,刚赴任就死了。
    得想个办法把王益搞到东京来。
    现在那岭南不是日后的粤府,科技发达全是城市,现在可到处都是湿热瘴气和疟疾。
    毕竟王益去的是韶州又不是广州府。
    至于亲爹和养父,就留在成都过好日子吧,别来蹚浑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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