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二十五章 是个酒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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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宁客,这个在灰色地带游走的掮客,嗅觉远比任何人都要灵敏。
    他意识到,方知拙这个名字背后所代表的价值,已经远远超出了金钱可以衡量的范畴。
    他在赌。
    赌沈岩能把方知拙的理论,变成现实。
    沈岩笑了。
    “宁客,你的胃口越来越大了。”
    “撑死胆大的,饿死胆的。”宁客毫不退缩,“这笔买卖,您稳赚不赔。我把我的命都押在了您这边,为您挡开那些不想让方知拙出现的人。您给我的,只是一个未来的许诺。”
    沈岩看着窗外的夜景,沉默了几秒。
    “好。”
    他吐出一个字。
    “我答应你。”
    “从今以后,你就是我船上的人。”
    电话那头,传来了宁客如释重负的喘息声。
    “谢谢沈老板!”
    “地址。”
    “乌城。一个快被遗忘的江南镇。”宁客的声音恢复了往日的精干,“他在那里,不叫方知拙。”
    “当地人都叫他……”
    “方瘸子。”
    两天后。
    乌城。
    一辆低调的黑色辉腾,缓缓驶入这座古旧的镇。
    这里仿佛被时间遗忘。
    青石板铺就的街道,被岁月磨得光滑油亮。
    白墙黑瓦的民居,墙上爬满了青苔,屋檐下挂着褪色的红灯笼。
    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水汽和淡淡的煤炉味。
    镇的生活节奏很慢,街上的行人不多,大多是些老人和孩子,脸上带着一种与世无争的安逸。
    沈岩没有惊动任何人。
    他把车停在镇子外的一个停车场,换上了一身普通的休闲装,像个来此地写生的游客,独自一人走进了镇。
    宁客给的地址,是镇南的一条老街,叫“油纸巷”。
    沈岩没有直接过去。
    他找了一家临河的茶馆坐下。
    茶馆叫“老马茶馆”,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微胖男人,姓马,很健谈。
    沈岩点了一壶最便宜的碧螺春,要了一碟茴香豆,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老马聊着天。
    “老板,这镇子可真清静。”
    “可不是嘛!”老马把滚烫的开水冲进紫砂壶,一股茶香瞬间弥漫开来,“现在的年轻人都去大城市喽,留下我们这些老家伙,守着这老房子,过一天算一天。”
    “我看镇上不少老宅子都空着,外地人能来这儿买房养老吗?”沈岩装作不经意地问。
    “那得看你买哪儿了。”老马来了兴致,“镇东边那几户,前几年被个老板包下来做了民宿。镇南油纸巷那边,可没人敢去。”
    “哦?为什么?”
    “嘿,晦气!”老马撇撇嘴,“那里住了个怪人,一个瘸子,天天捣鼓些破铜烂铁,弄得叮当响。还是个酒鬼,整天醉醺醺的,见谁都爱答不理。”
    沈岩的心,微微一动。
    “这人是本地人?”
    “不是,听是十几年前来的,具体从哪儿来,谁也不知道。”老马压低了声音,“反正啊,不是什么善茬,镇上的混混去他那找事,都被他打出来过。别看他瘸,手黑着呢!”
    “他靠什么生活?”
    “谁知道呢。就靠他那点破烂呗,偶尔有人上门收走一些,估计也卖不了几个钱。就这,还天天有酒喝,邪门得很。”
    沈岩又坐了一会儿,从老马口中,拼凑出了一个更完整的“方瘸子”形象。
    孤僻,暴躁,嗜酒如命,身手不凡,靠着倒卖一些自己组装的“破烂”为生。
    这和那个站在学术界巅峰的天才物理学家,简直判若两人。
    究竟是怎样的经历,能把一个人摧残成这样?
    付了茶钱,沈岩离开了茶馆,朝着油纸巷的方向走去。
    巷子很窄,仅容两人并肩通过。
    两旁的墙高耸,遮蔽了大部分阳光,显得有些阴暗潮湿。
    越往里走,空气中那股铁锈和机油混合的味道就越发浓郁。
    巷子尽头,是一扇破旧的木门。
    门没有关,虚掩着。
    一阵滋啦滋啦的电焊声,和刺鼻的烟味,从门缝里传了出来。
    沈岩没有敲门。
    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门口,朝里看去。
    院子不大,但堆满了各种各样叫不出名字的零件。
    生锈的齿轮,废弃的电路板,拆解开的马达,还有一些形态古怪的金属构件。
    一个穿着灰色旧汗衫的男人,正背对着门口,蹲在一个工作台前。
    他的头发花白,身形清瘦,但肩膀很宽。
    一条腿以一个不自然的角度弯曲着,显然就是老马口中的“瘸腿”。
    他一手拿着焊枪,一手扶着一个复杂的金属装置,火花四溅,映得他的侧脸忽明忽暗。
    他很专注,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手中这件作品。
    沈岩就这么看着,没有出声打扰。
    直到男人完成了最后一道焊接,关掉焊枪,直起身子,拿起旁边桌上一瓶劣质的二锅头,拧开盖子,狠狠灌了一大口。
    “嗝……”
    他打了个长长的酒嗝,随意地用袖子擦了擦嘴,这才转过身来。
    也就在这一刻,他看到了站在门口的沈岩。
    那是一张饱经风霜的脸。
    岁月和酒精在他脸上刻下了深深的沟壑,眼袋浮肿,眼神浑浊,充满了对世事的不屑与厌倦。
    但当他的目光与沈岩对上的刹那,那浑浊的深处,似乎闪过了一丝极其锐利的光芒,快得让人以为是错觉。
    “看够了?”
    男人的声音沙哑,像是被砂纸打磨过。
    “有事?”
    “随便看看。”沈岩的语气很平和,像个路过的游客。
    “这里没什么好看的。”男人又灌了一口酒,指了指门外,“滚。”
    他的态度,和老马描述得一模一样。
    暴躁且不近人情。
    沈岩没有动。
    他的目光,在了男人刚刚完成的那个金属装置上。
    那是一个由数十个大不一的齿轮和几个电磁线圈构成的复杂结构,看起来像是一个钟表的机芯,却又比任何钟表都要繁复。
    “差速离合器?”沈岩忽然开口。
    男人的动作,僵住了。
    他握着酒瓶的手,停在半空中。
    “你用电磁感应替代了传统的液压推杆,想法不错。但是,你的线圈绕法有问题。”
    沈岩的视线,仿佛能穿透金属的外壳。
    “单向密绕,会导致磁场应激不均,在高频切换时,能量损耗会超过百分之三。如果用交叉复式绕法,损耗可以控制在百分之一以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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