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摩登文艺杂志社的读者来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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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蓝天旭日,白云悠悠。
    李太常一身长衫,斯文地提着一个公文包,不疾不徐地朝报社走去。
    整洁的水门汀路面上人来人往,不时有飙着古怪口音英文的红头阿三出没,动不动对乞丐大吼大叫,但对西装革履的人毕恭毕敬。
    李太常照常警惕地转动眼珠,不东张西望,却把前方几十米内所有人的情况收入眼中。
    没有什么可疑的人。
    前世,作为一个市场调研分析员,涉猎的行业颇广,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,不仅训练出数据分析的能力,同时练就一双看人的火眼金睛。
    “大概,这就是为何穿越成一个敌后工作者的原因吧。”李太常心想。
    可是,我本将心向明月,奈何明月照沟渠!
    他真想抗日,但猪队友带不动,也只能跑!
    去西北找组织,或者去港岛再转去东南亚,领导华人抗日,甚至跑去米国,推动米国更早对日开战,都是不错的选择。
    路费不菲,跑之前得赚笔钱。
    唔.......至少2000法币。
    ...
    摩登文艺租在一栋老式别墅的二楼,三十平米的空间被隔成两块。
    外间大办公室摆着四张掉漆的榉木办公桌,墙角堆满过刊,靠里还有个间办公室,门口挂着“主编室”的牌子。
    杂志社一共四个人:主编李太常、编辑和排版宋槐、发行加广告郑大联、杂务兼校对沈鸥。
    李太常提包进门时,宋槐正用裁纸刀给一本新书包书皮,郑大联大口咬着肉包子,戴顶鸭舌帽的沈鸥则踩在椅子上往铁皮柜顶层塞文件。
    听到脚步声,三人齐刷刷转头。
    “主编来了?”
    三人毕恭毕敬地起立。
    宋槐偷偷用本杂志盖在书上,把裁纸刀藏到背后,满脸憨厚。
    郑大联鼓着腮帮拼命吞咽,用袖子擦嘴角。
    沈鸥察觉到自己高高在上,连忙跳下来,压压帽檐,两个大拇指卡在背带上。
    这是个年轻女孩,却一副男生打扮。
    头顶鸭舌帽,身着背带裤。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李太常很有主编派头,面无表情地冲三人点点头,走进自己办公室。
    沈鸥拿着一叠东西跟了进来。
    “主编,这是读者来信,给作者泥人的。”她将信放在桌上,跑去给李太常泡茶,边喜滋滋道:“主编真厉害,您写的《午夜咖啡馆》刊登不过四期,销量就涨了一千多,而且读者来信越来越多了。”
    李太常把包摆好,正欲话,抬头看到沈鸥额头上的淤青,不禁一愣。
    “又同人打架了?”
    沈鸥不好意思地笑笑:“几个混混欺负一个可怜的姑娘,我看不过就跟他们打了一架。”
    “去医院看过了吗?”
    “这点伤哪用得着去医院。”
    李太常走过来,凑近仔细看了看,觉得的确不算严重,松了口气。
    沈鸥脸有些发红,挠挠头,赶紧转移话题:
    “对了主编,印刷厂那里进了新设备和新纸,我昨天下午过去看过了,效果没的,就是成本得上涨三成,您看我如何答复对方?”
    李太常盯着沈鸥看了一会,对方乌溜溜的大眼睛中,眼神清澈。
    “三成不行!昨天下午我用密友的身份打了个电话到印刷厂问价钱,相当于我们的价格只涨两成。”
    “你去跟他们谈,压到两成,告诉他们,我们近期销量会上涨,可以签一个对赌协议,三月之内销量如果不到一万就按照三成,如果超过一万就是两成。”
    “如果对方答应,我们这一期杂志就用新机器新纸。”
    “知道了主编,那我过会儿就去一趟。”
    沈鸥满脸严肃地离开了,心里直犯嘀咕。
    1万册,谈何容易!
    密友销量4万册,不仅畅销魔都滩,甚至出口到米国、日本、东南亚和欧洲,这明什么?魔都滩喜欢密友这类杂志的,就3万多人!
    要卖到1万册,就是1/3个密友,“密友画报”稿件质量之高,照片之精良,社会关怀之深度,摩登文艺不可能做到。
    主编虽然厉害,但他也没法把所有稿子都包了呀!
    “不过既然主编了,那应该能做到吧!”她声自言自语。
    相比销量,她更担心主编的个人问题。
    主编什么都好,就是经常动不动对赌,应该是个赌场常客。
    怎么才能把他这个坏习惯给改掉呢?
    ...
    李太常泡杯明前龙井坐下,开始看读者来信。
    一沓子信件中,他一眼就看到了个粉色信封。
    这是个笔名叫芳华的女忠粉,每次自己都先看她的。
    拆开信,信笺右角画了一枚的咖啡勺,勺柄竟然还有茉莉花纹。
    “啧啧!真考究啊,这是真粉!”
    李太常开始认真读信。
    「泥人先生敬启:
    昨夜读完《午夜咖啡馆》最后一章,彻夜无眠。
    您笔下的叶凡与梨衣,是我读过最鲜活、最跌宕起伏、最动人的爱情故事。
    特别是雨夜寻勺那场戏。
    当叶凡浑身无处不伤地从暗巷踉跄而出,进入咖啡馆,将那枚带茉莉花纹的咖啡勺交给梨衣,然后在她怀中死去时,我同梨衣一样难过,忍不住大哭。
    一夜未眠,有些恍惚。
    今晨走过外白渡桥畔,见着两岸沾露的白色野茉莉,仿佛见到了梨衣别在鬓边的那一朵栀子花。
    这封信的内容在心中萦绕两天,临到下笔,仍然不知所云,实乃女子文笔太差,让先生见笑。
    想到哪写到哪,祈请先生勿怪。
    不知先生可会写续篇?
    我想,续篇要把叶凡写活似乎不太可能,那能否另辟蹊径,写写前情?或者以儿孙辈的口吻,写写梨衣的回忆讲述,这样又能切入两人相处的部分,对所有您的忠实读者来,都是莫大的期待。
    若蒙赐复,便是乱世里最珍贵的慰藉了。
    即颂
    著安
    您的书迷:芳华。
    民国廿八年3月21日晚。
    」
    “以儿孙辈的口吻,写梨衣的回忆.......的确是另辟蹊径。”
    李太常微微点头。
    这姑娘相当有思路啊!
    这样就能快速重新切回剧情,写出支线,的确是继续写下去的好办法。
    李太常素来喜欢聪明人,此刻,对这个芳华不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    信纸带着雏菊香水味,字迹娟秀得能想象出女大学生托腮写字的模样。
    李太常严肃的脸上,嘴角难得地微微勾起,脑中浮现出一道倩影。这个笔名叫芳华姑娘,会不会长得跟何萍差不多?
    “要不给她回封信吧。”李太常想,随即目光扫过信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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