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春河看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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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太欺负人了!”
    王名扬非常气愤!
    竟然有人他的作品啰嗦,让他把四万多字压缩到几千字。
    简直欺人太甚!
    所以他接到弄堂里的传呼电话后,连家都没回,叫辆黄包车就赶了过来。
    见到宋编辑就一通语气强硬的争辩,压得宋编辑抬不起头。
    此时此刻,他在总编办公室门口,听着里面的对话,深深吸气,努力把怒火压下。
    可以对编凶,对主编嘛,最好是相逢一笑泯恩仇。
    毕竟对方是衣食父母,掌握着一票否决权和稿费裁定权。
    主编的声音异常年轻,他本以为对方至少三十五六,可这声音肯定不到三十。
    他偷偷移步,探头朝里面看一眼。
    果然,是个二十来岁的面白书生,头发一丝不苟,穿着质量上乘的长衫,很有派头。
    “这么年轻的主编?”
    王名扬火气瞬间全部消退。
    这人看不懂自己文章的妙处,多半是个南郭先生。
    没准是哪家的公子哥,在杂志社过渡下,然后就会去诸如密友、华夏画报这样的大刊物去当副总编。
    这个可真得罪不起。
    他努力在脸上挤出些笑容,琢磨如何不伤对方面子的前提下达成自己目的,却没想那青年主编懒洋洋的声音飘进耳朵。
    “他啰嗦不过是给他面子,既然不要,跟他,他抄袭了金焚世家!”
    “什么?”
    王名扬被触到了逆鳞,一蹦三尺高,什么忍让早抛到九霄云外。
    被人指着鼻子骂,这能忍?
    他怒气冲冲大步走进办公室,额头和脖子上青筋暴起,拱了拱手,冷笑道:
    “倒要斗胆请教主编,我哪里抄袭了?”
    宋槐嘴唇蠕动几下,最终悄悄退后两步。
    “哦,你就是春河?”李太常眼皮一翻,斜睨一眼,随即不屑地挪开视线,点起一根烟。
    “呼!”
    他长长吐出一口烟,扬了扬手中的稿子,然后“啪”地扔在王名扬面前。
    “人物抄袭,背景抄袭,路数抄袭,结尾抄袭,这还不叫抄袭?”
    王名扬一愣:读书人相互借鉴,这能算抄袭吗?
    他刚要张嘴反驳,却听对方连珠炮般开火。
    “金焚世家写民国初立,北洋时期,你这篇红楼梦醒,也是这个时期。”
    “人家写寒门才女嫁入豪门后的格格不入,你也这么写。”
    “金焚世家中写浪荡子,负心汉,你也这么写。”
    “金家败,你笔下的杨家也败。金家几个姨太太争宠,你也争宠。金家丫鬟谈情无果,出家为尼,你杨家丫鬟谈情无果,跳河自尽。”
    李太常嘿嘿冷笑:“你就是把所有人换个名,金家变成了杨家。”
    “这还不叫抄?难道要我给你搞个调色盘?”
    调色盘是什么,王名扬完全不懂,不过眼前白脸慧眼如炬,自己的确颇多借鉴,做了诸般技法的掩饰,其实不是很显眼,居然都被他瞧了出来。
    不过,王名扬一点不慌,要是这个也算抄袭,那鸳鸯蝴蝶派通通抄袭。
    连金焚世家也是抄袭,抄的清末才子佳人文。
    “李主编言过其实了。”
    “如今流行的就是寒门女入豪门嫁给负心人,家境败,主编可以看看市面上的言情,哪一本不是这么写?难道我也抄了他们?”
    “现在是新时代,当然写民国,难道写满清?”
    “至于格格不入,哪个寒门女入豪门不是格格不入?哪家姨太太不争风吃醋?丫鬟被人抛弃,此事新闻报道中屡见不鲜,我取材于报纸而已。恕我直言,李主编你这是纯挑刺。”
    “你倒是振振有词!”李太常冷笑,“你这红楼梦醒,两人以离散收尾,女主人公带着儿子艰难过活,同男主人公火车站相遇,未相认,多年后看电影泪。”
    “这又作何解释?”
    “这——”王名扬一时语塞。
    要他这本红楼梦醒,真正明目张胆抄袭的,就是金焚世家中结尾部分。
    但王名扬很快反应过来,不过稿是,名誉是大,决不能承认。
    “偶有借鉴而已,古往今来,类似情节层出不穷,难道都是抄袭?而且,我这书中女主人公,同金焚世家中冷清秋看的不是同一部电影。”
    这段辞相当牵强,看着对方阵阵冷笑,王名扬眼珠乱转,腾地瞥到了对方桌上正在书写的稿子,立刻眼睛一亮,开始转守为攻。
    “既然主编觉得我的不好,不如让在下拜读学习下主编大作,主编可敢?”
    看对方居然点头,王名扬心中窃喜。
    毛头子,这下入我瓮中了。
    我不给你挑出七八个抄袭点,我跟你姓!
    他连忙上前几步,把稿子捧在手里,前几行跃入眼帘。
    「沈有情17岁,却感觉度过了漫长的一生。
    现在她准备去死。
    早年丧父,母亲又特别不检点,从她就生活在别人指指点点之下。母亲欠下的债务,让她来负担,三天两头青皮上门。
    这日子,该结束了!
    她翻过石栏杆,闭上眼睛。
    “我轻如草,轻轻地来,轻轻地走,根本无人在意!”
    她一闭眼,猛地朝河里跳去。」
    王名扬微微一愣,随即嘴角冷笑。
    这开头,哗众取宠!
    景物描写呢?背景描写呢?
    不应该都是写上一千多字的背景,然后人物出场时再写六七百字的景色,才能开始对话,然后逐渐步入主题吗?
    从古至今,哪有不做背景描写,直接就写人的?
    读者拿到一本书,需要逐渐沉浸进剧情,这么交代这个叫沈有情的悲惨经历,读者很难有共鸣啊。
    要让读者喜欢上可怜的女主人公,需要安排至少几段剧情,加上大量的心理描写,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。
    这毛头子,根本不会写!
    他心里有了底,嘴角带笑,继续往下看。
    「“别跳啊!啊——”
    呼啸的风中传来一声大吼,空中急速坠的沈有情睁开眼,愕然发现水花翻涌,一个年轻男人浮出水面,一张惊恐的俊脸在眼前迅速放大。
    “啊——”
    她也大叫起来,努力调整自己坠姿态,却毫无用处。
    “砰!”
    沈有情鼓胀的酥胸砸在了陈天若那张俊脸之上。
    陈天若双手胡乱挥舞,紧紧地抱住了沈有情,整个脸庞深深埋进沈有情的胸口。
    」
    王名扬张大了嘴,他自诩见多识广,此刻也只觉天雷滚滚。
    哪有这样写的?
    言情中肯定是要写情色的,但哪有上来就糊脸上的?
    写言情,讲究先迂回再突进,哪有直奔主题的?
    肯定需要大量铺垫才行啊!
    这两个人还不知道对方姓名,就亲密接触?
    胸砸脸?
    还深深埋进?
    粗鄙,粗鄙不堪!
    另外,动不动就换行是什么毛病?不应该几百字一换行吗?
    总之,这文章处处让人瞧着别扭!
    可是,不知道为何,王名扬又觉得这场景好生动,看着文字,画面就活生生地出现在脑海中了。
    而且,这短短的一百来字,就暗示出了陈天若的浪荡子人物特点。
    “刷!”
    他来不及挑错,赶紧翻页往下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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