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13章 古代买买买:泼皮也能有二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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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这子,倒是会要,难不成知道县衙收缴了一张上等弓箭,特此过来打秋风。”
    高师爷心情很是不错,主动拿曹德打趣。
    吩咐门外衙役,将收缴的弓箭拿进来。
    “县里有这玩意?!”
    看到衙役手中弓箭,曹德瞪大了眼睛。
    “那去吧,莫要伤了自己。”
    罢,高师爷示意衙役弓和箭交给曹德。
    双手握住这把略显残破的破弓,一股冰凉感觉涌上心头。
    铁胎弓。
    军中精锐兵器,专供武将使用。
    弓身使用铁皮包裹,弓弦掺杂了一部分金属线。
    古代版初级复合弓,射程和寿命远胜于猎弓,步弓。
    “多谢高先生提醒,人定当仔细使用,格外爱护,事成以后,完好无损地还给县衙。”
    一边纳闷谁家的反贼,有本事弄到武将专属的铁胎弓,一边嘴上道谢恭维。
    打发走衙役,高师爷捋捋胡须,道:“夏冰之事,我还有思虑思虑,你先回去吧,这段日子,丁家不会找你的麻烦。”
    “人告退了。”
    一步步退出房间,曹德长送来的一口气。
    走完了九十九步,只差最后一步。
    一次性厚礼,不但不足以服高师爷与知县,出面保下曹德,搞不好还会惹祸上身。
    可持续性的竭泽而渔。
    才有机会服高师爷,为曹德争取一年的缓冲时间。
    天下攘攘,皆为利往。
    人人都可能结仇,唯独没人会和银子结仇。
    第一步,服钱掌柜加入利益团体,负责出售硝石制作的夏冰。
    第二步,等到高师爷背书。
    主动充当高师爷钱袋子,通过各项本事源源不断地给这位二老爷送银子。
    第三步。
    让人家看到活着的你,比死了的你更有价值。
    县令既然要敛财,更要步步高升。
    敛财需要欺下,步步高升需要媚上。
    如何媚上?
    自然是送礼了。
    上等裘皮,名贵药材,白花花的银子,这些东西全都硬通货。
    将硝石制冰,金胆,熊骨,药材联系在一起,既解释了曹德本领的来源,又形成了充当钱袋子的逻辑闭环。
    “怎么样?”
    曹德刚出衙门,马上被钱掌柜安排的伙计带回家里。
    晃了晃手里的铁胎弓,曹德笑嘻嘻地道:“不辱使命,高师爷已经动心了,如今所缺就剩一张上等皮毛了,看到硝制兽皮的本领,恭喜钱掌柜,出售夏冰的买卖非你莫属。”
    望着曹德肩上的硬弓,钱掌柜再无怀疑。
    曹德真能硝制上等兽皮,对他和悬壶堂也是一件好事。
    过了盛夏时节,转眼就是深秋。
    准备过冬的裘皮,成为当地富贵人家最为重要的一件事情。
    北地富人与江南富商不同,过冬喜穿野兽皮毛制成的裘皮大氅。
    南边富贾巨商,听喜欢棉衣之类的服饰。
    风俗不同。
    兽皮在北地的地位自然水涨船高。
    “钱掌柜?钱掌柜。”
    “怎么了。”
    想入非非的钱掌柜询问曹德是有何事。
    “不怕钱掌柜笑话,前不久我娶了一门妾,家无隔夜粮,属实有点丢人,你老人家给了曹某几十两银子,曹某想趁着今日多买这柴米油盐,衣服布料,东西颇多,一个人只怕拿不了这么多东西。”
    曹德的也不客气,张口就跟钱掌柜借牛车。
    银子到手,自然要买买买。
    七十两银子在当今时代,购买力还是挺强的。
    “罢了,借你用几日,过两天我派人你们村里取,到时莫要不认。”
    钱掌柜吩咐人准备牛车,又安排伙计帮着曹德选购东西。
    “败家子。”
    不算长的时间里,陪曹德买东西的药铺伙计算是开了眼界,姓曹的好像就跟钱有仇,看到什么买什么,连讲价都懒得讲一句。
    布匹,棉麻,火油,盐巴。
    光是粟米和糙米,曹德就买了整整四石。
    喂养牲口的黄豆与绿豆,同样买了一大堆。
    曹家家里到底是多穷。
    竟然连针头线脑都没有。
    这些东西,曹德也买了好几份。
    更让伙计无语的还在后头。
    火石火镰,菜刀,柴刀,斧头,各类木工工具,蔬菜种子。
    要不是亲眼所见。
    伙计当真不相信。
    一个人能将日子过得这么乱。
    在穷苦的百姓家里起码也得有吃饭,干活的家伙。
    到了曹德这里。
    好嘛,家里连蔬菜种子都没有预备。
    这样的东西,竟然也有一妻一妾。
    老天爷正是瞎了眼,两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。
    临了,曹德走进一家当铺。
    再次出来。
    手里多了两根发钗,两对玉手镯,两只铜盆,两面铜镜。
    雨露均沾,买礼物也要买双份的。
    “曹大郎,你看还有缺的没有,若是买齐了,那就早点回去吧,心走夜路遇到山贼。”
    “多谢哥提醒,你也心点,免得遇上隔老王。”
    听出对方语气中的不耐烦,曹德满脸带笑地回敬了两句。
    “隔老王?你怎么知道我家隔姓王?”
    伙计震惊道。
    “呵呵呵,没这点能掐会算的本事,你家主人岂会对我刮目相看。”
    曹德拍拍伙计的肩膀,接过鞭子坐上了牛车。
    祝别人家隔住着一个老王,曹德差点忘了,自家隔也有个王婆。
    老妖婆咋看都不像好人。
    听名字,更觉得晦气。
    找个机会送老妖婆上路。
    不为别的。
    当是为另一个时空的大郎出气了。
    “救命啊,救……啊!”
    溜溜达达赶着牛车,曹德穿过一片崎岖难走的山路,冷不丁听到不远处的林子里传来呼救声。
    只见一位满身是血的少年,跌跌撞撞跑出林子,三名骨瘦嶙峋,穿着破衣烂衫的男子紧随其后地拎着刀朝这冲。
    随即,三人呈三角位置,将少年围在中间。
    “大朗!曹大郎,救救我!这些流民拦路抢劫,还要杀我灭口。”
    正当少年准备认命之时,却见视野里出现了一辆牛车。
    赶车的不是被人。
    村里头号泼皮无赖曹德。
    “傻子,他们可不是流民,而是溃兵。”
    曹德停下牛车,伸手指向其中一人脚。
    少年下意识看向此人的脚掌。
    不看不知道。
    这人双脚溃烂长着水泡,模样简直是惨不忍睹。
    “认得这件东西吗?”
    曹德心头一动,亮出了身上的铁胎弓。
    三名贼人定睛一瞧,马上放弃包围少年,持刀冲向曹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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